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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2028/2023-0030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2023-09-26 14:53:15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民办字〔2019〕43号)精神,县林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民乐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监督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批报,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

(八)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管理、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县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科技培训、新品种引进和实验、示范、推广。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林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文秘、会务综合工、信息化建设、安全机要机密、信访、文书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财务及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造林绿化股。起草全县国土绿化重大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发展的中长规划年度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大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植被恢复工作。负责各类林草项目申报、计划、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拟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森林、草原、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拟订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承担林业、草原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等工作。

(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股。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宣传等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349.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91.99万元,下降26.2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减少、草原生态治理修复、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防沙治沙等项目投资减少造成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34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9.35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24.00万元,占8.0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34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49万元,占2.04%;项目支出10137.86万元,占97.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49.3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691.99万元,下降26.2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减少、草原生态治理修复、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防沙治沙等项目投资减少造成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9.91万元,下降12.4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减少、草原生态治理修复、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防沙治沙等项目投资减少造成的。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财政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批复在农林水支出中。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将卫生健康支出批复在农林水支出中。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将节能环保支出批复在农林水支出中。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1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为县级预算资金,不包含中央、省级下达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将住房保障支出批复在农林水支出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5万元,下降12.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死亡抚恤等。公用经费4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务员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相应减少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楼取暖费、交通补贴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楼取暖费、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务员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相应减少所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举办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3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99.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9.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7.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81%。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30.00万元,本年支出203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民乐县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支付30万元,甘肃省民乐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支付2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公务用车由于为车改未改车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目前封存在库,本年度公务运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另外上级检查目前均为带差旅费到基层,故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县级项目1个,中央、省级对县级转移支付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810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民乐县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和甘肃省民乐县国家储备林建设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3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均能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目标任务,民乐县林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份,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林业生态建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绩效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部门绩效评价,项目绩效均为自评,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我单位将以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