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统计上报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2028/2023-00269 发文字号 民林草发〔2023〕210号
关键词 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民乐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3-09-26 14:56:44 是否有效

市林草局: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摸底调查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办规字〔2023〕111号)和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统计上报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民乐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乐县现有生态护林员439名,承担着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护任务,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县2023年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共计439人,其中:南丰镇19人,永固镇35人,洪水镇42人,民联镇40人,三堡镇6人,六坝镇21人,顺化镇51人,丰乐镇88人,新天镇56人,南古镇75人,工业园区6人。管护区域涉及新一轮退耕还林、乡村造林、农田林网、沙化土地封禁管护、湿地保护等,2023年,全县落实管护面积47.03万亩,人均管护面积1071.3亩,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积极沟通衔接

县林草部门与财政部门的积极沟通衔接,及时做好全县生态护林员补助结转结余资金的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统计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

三、及时上报统计结果

根据国家和省林草局关于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统计上报的时限要求,县林草局和财政据严格审核把关,及时汇总上报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我县2024年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数量和补助资金稳定。

附:民乐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结转结余情况统计表

                      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