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97/2023-0012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医保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医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31 14:56:57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医药机构提出申请,我中心组织人员经过申请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合格。2023年10月31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将民乐县团结巷社区卫生服务站等6家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5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民乐县医疗保障局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36--4461573
附件: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民乐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