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4/2023-00147 | 发文字号 | 民科发〔2023〕80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科技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4 11:14:03 | 是否有效 | 是 |
各科技型企业:
根据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民办发〔2022〕1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现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民乐县科技发展创新及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申报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现代农牧业、化工产业、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以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科技服务等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应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须为在我县注册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创新意识强,经营管理水平高,经营机制先进灵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应用能力。
3.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4.拥有专利等各类知识产权(专利须在有效期内)。
5.企业近一年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6.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23年度民乐县科技发展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证明文件:软件著作证书、专利证书(受理或授权通知书)、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登记表(省级或市级)、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注:软件著作、专利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成果为2023年1月1日至目前登记的成果。)
5.安全、质量、环保无事故证明、法院无失信证明复印件。
6.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7.由企业向县科技局提交科技发展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附Word电子版)。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6:00),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梁 玲 电话:0936-4421139
附件: 2023年度民乐县科技发展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