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02/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法委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法委 |
生成日期 | 2024-03-20 17:34:22 | 是否有效 | 是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落实政法、综治、维稳、防范处理邪教等各项措施,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民乐、法治民乐建设。
(三)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协调、督导政法机关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案件评查、案件及有关政策法律问题的协调等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司法改革;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九)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共民乐县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民办字[2019]18号),内设职能股室4个,即办公室、综治督导协调室、维稳协调指导室、反邪教协调指导室。中共民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民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机构的通知(民编委发[2019]13号),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中共民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民乐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通知(民编委发[2023]1号),设立民乐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职人员数为20人,副县级1人,其中正科8人,副科4人,其他人员7人;退休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我单位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900.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0.46万元,增长1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人员增加,增加了经费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4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90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900.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0.46万元,增长1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人员增加,增加了经费支出;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公开表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7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12.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900.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0.46万元,增长1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人员增加,增加了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28.4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县综治中心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基层单位考察学习次数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3.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9万元,增长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3.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平方米,价值1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预算。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024万元。其中:利息收入0.024。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概况: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重要手段,是常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完善社会治安体系、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是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为基础,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抓手、以综治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延伸入户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群众雪亮的眼睛”的优势,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应用视频监控、共同参与治安防范,从而真正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能够有效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认同感和主体责任感,有效解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在加强治安防控、优化交通出行、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指明了方向。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平安乡村,推进农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用建设”,这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用建设”的高度重视,所以该项目是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民乐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实际的一项民生工程。立项依据:“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批示列入“十三五”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划的一项重大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指出:“实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加快推进化运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全面推进。要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维护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提高“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的维护管理水平,确保系统安全良好运行。2017年8月,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现场会在民乐县召开。来自张掖全市各县区政法系统的相关负责人对民乐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要求全面启动建设张掖特色的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张掖市综治办立即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进综治 “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建设的指导意见》,民乐县综治办出台了《关 于在全县推进综治“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已被纳入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综治工作要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部署推进。实施主体:民乐县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是县委政法委向民乐县财政局预算报审后,由民乐县财政局出具了《民乐县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单》。县委政法委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委托甘肃信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了招标采购。该项目于2018年09月03日发布了《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2018年09月27日开标,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由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分公司中标并实施。实施计划:县委政法委监督甘肃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县分公司对1302部摄像头的监控设施的进行24小时智能监控、针对运转情况进行记录,对发现不能正常运行的监控设备,联合维修技术人员当场进行维修。对老化的不能正常运转的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确保每个摄像头都能正常工作。年度预算安排:民乐县委政法委2024年“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申报预算资金为390.6万元。预期总体目标:通过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概况: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是以电信部门配置的手持终端APP为载体,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信息管理员及网格员为抓手、以综治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核心,以强化服务,加强管理为重点,建立起“精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社会化统筹、协调化推进、多元化参与、高效化运转”的机制,大力推进综治信息采集、整理、研判、报送、处置、评价、归档等工作,充分发挥“群众雪亮的眼睛”的优势,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督促信息员、网格员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日常巡察,专项巡查,走访等工作,共同参与治安防范,从而真正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能够有效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认同感和主体责任感,有效解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立项依据::民乐县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是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部署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住建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和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联合《甘肃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甘政法发[2023]2号)及平安张掖建设领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推进实施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民乐县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已被纳入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综治工作要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推进。实施主体:该项目是县委政法委参照甘肃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中的意向,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分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民乐分公司实施。年度预算安排:民乐县委政法委2024年“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申报预算资金为137.8万元。预期总体目标:通过综治信息手持终端陇情e通APP实现全县网格化各类信息上报及网格员巡查次数的上线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未安排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预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2022年11月我单位按照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申报项目的要求,召开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申报项目工作布置会议,由分管财务领导主持,各股室负责人参加,重点强调预算执行情况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资金使用有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严格执行财务结算管理规范,强化了资金在运行过程的规范管理,明确绩效目标申报的责任单位、股室,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委内设股室6个全部纳入整体申报工作,县级预算总金额790.24万元,共涉及县级项目申报2项,预算金额528.4万元。公用经费申报1项,预算金额61.04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10月我单位按照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监控绩效评价的要求,召开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议,2023年纳入绩效监控项目7项,其中:县级预算项目3项、部门管理省市对县转移支付项目4个,共支付资金444.95万元。各项目实施后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合同规定的数目结算,资金支付有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在各类检查中未出现资金问题。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及时召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布置会议,共涉及县级自评项目6个其中:县级自评项目5个,政府采购项目1个,预算总金额1077.67万元,实际执行数1077.67万元。部门管理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自评项目4个,预算总金额86.16万元,实际执行数86.16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执行完毕。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基本按照绩效目标计划实施,保障推进了政法委体制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作用。资金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项目资金支付全部有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严禁现金支付。通过自评,项目结果全部为“优”。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将以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二)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项目1 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中心项目、项目2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涉及财政支出528.4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528.4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2.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3.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