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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2088/2025-0001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2022年度民乐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民乐县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9-29 15:57:29 是否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乐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民政发[2007]194号)第四条规定,其职能职责为: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搭建临时性建筑、临时占用道路、挖掘道路等方面的审批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城市管理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民乐县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实行合署办公体制。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县政府直属管理,业务上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核定编制2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局长兼队长1名、副局长1名、专职副队长1名)。下设民乐县新城区管理办公室(正科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民乐县环卫大队(副科建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现实有职工362名,退休职工3名,其中:正式职工26名,自收自支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97名,吸纳困难就业人员38名,招聘的城管员51名,临时人员14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28.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34.64万元下降45.63% ,主要原因是2021年民乐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以及智慧社区项目支出数额较大,而2022年只剩小部分需支付;2022年未新增其他项目,未购买大型资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82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8.40万元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2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73万元88.26%;项目支出214.68万元11.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28.4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534.64万元下降45.63%。主要原因是2021年民乐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以及智慧社区项目支出数额较大,而2022年只剩小部分需支付;2022年未新增其他项目,未购买大型资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4.64万元下降45.63%主要原因是2021年民乐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以及智慧社区项目支出数额较大,而2022年只剩小部分需支付;2022年未新增其他项目,未购买大型资产。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万元标点符号重复!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购买防疫物资、值班所需物资。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6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各项垃圾清运、收集转运、焚烧等项目未支付,未购买大型资产。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来支付机关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3.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5万元下降5.24% ,主要原因是20225月一名干部退休,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吸纳困难就业人员工资做了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49万元、津贴补贴105.88万元、奖金2.33万元、绩效工资69.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11.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万元、住房公积金18.7万元。

公用经费128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7.35万元下降38.87% ,主要原因是2021年民乐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以及智慧社区项目支出数额较大,而2022年只剩小部分需支付;2022年未新增其他项目,未购买大型资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59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13.17万元、印刷费5.39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6.94万元、电费20.9万元、邮电费5.22万元、取暖费14.34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3.53万元、租赁费1.27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劳务费862.72万元、委托业务费242.78万元、工会经费0.91万元、其他交通费97.3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5.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3.17万元、印刷费5.39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6.94万元、电费20.9万元、邮电费5.22万元、取暖费14.34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3.53万元、租赁费1.27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劳务费862.72万元、委托业务费242.78万元、工会经费0.91万元、其他交通费97.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7.35万元下降38.87% ,主要原因是2021年民乐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以及智慧社区项目支出数额较大,而2022年只剩小部分需支付;2022年未新增其他项目,未购买大型资产。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45.24% ,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人员外出培训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29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29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卫大队清扫车、洒水车、勾臂车、压缩式垃圾车等环卫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9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资产。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标点符号重复!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使用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 ,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 ,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二级项目3共涉及资金192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建设项目、扫雪车及运行费、垃圾处理费等三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21.7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建设项目、扫雪车及运行费、垃圾处理费等三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1.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扫雪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资金拨付采取县级报账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项目验收合格,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建设项目、扫雪车及运行费、垃圾处理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1.92万元执行数为18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运行资金181.92万元,运行状况良好,全部完成年初目标;二是效益指标:通过采用现在信息传输技术、网络和信息集成技术、进行精密设计、优化集成、精心建设,提高住宅居住环境水平,以满足居民现在居住生活的要求。

扫雪车及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5万元执行数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车辆及运行费245万元,全部完成年初目标;二是效益指标:及时清理城区的道路积雪,为群众出行带来方便,节约人力,改善了人居环境,全部完成年初目标。

垃圾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9万元执行数为5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垃圾及时清运、处置,营造了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全部完成年初目标;二是效益指标:节约人力,改善了人居环境,全部完成年初目标。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将以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