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立足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依法治理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依法治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加强组织领导,扛牢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法治水平,为推进民乐环保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信仰,增强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略,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用法治的思维作为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切实把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机融合。
坚持柔性执法,强化执法帮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机制,既有“铁面孔”,又有“热心肠”,让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在日常的环境执法监管过程中,针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024年以来,下达执法整改通知书35份,指导企业整改问题60余个;通过执法帮扶,让企业更理解、更配合、更好支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更好履行生态环保的主体责任。
聚焦法治宣传,营造共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普法与执法业务骨干,2024年主动到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50余家(次),进一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的合法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提升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以“六·五”世界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依托,通过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图板、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广泛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提升居民环保法治理念,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