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民乐县水务系统组织开展了《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专题培训,水务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过程中,培训老师对《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首先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强调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的必要性。接着,深入讲解了办法中关于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类,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责任,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此外,还介绍了监督管理部门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以及针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措施、复核审查等方面的要求。
会议要求,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和修订;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使其熟悉相关制度和技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日常排查、定期全面排查以及专项排查等工作。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民乐县水务系统的干部职工对《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他们纷纷表示,将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落实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水务系统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水利设施安全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