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科技行动开展以来,民乐县科学技术局立足工作实际,着力打造科研诚信氛围,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持续加大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力度。
一是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前期开展科技创新管理,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同步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项目效益等作出承诺和保证。在项目运行中期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的要求限时整改,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终止项目,并收回支持经费。
二是规范主体培育管理。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科技型企业申报、市级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申报等工作中,将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作为首要条件,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逐一进行现场考察,对存在数字不真实、征信环保等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是完善科技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科技项目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及信用应用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加大信用监管力度,遏制违规科技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
科研诚信管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民乐县科技局将持续推进科研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诚信意识与信用水平,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