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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六个强化”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来源: 作者: 民乐县委政法委 张淑玲 日期: 2024-04-11 09:3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推进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民乐县“六个强化”扎实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全县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

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积极开展安全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设完善视频监控、快速报警联网等安防系统,设置校门口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配齐配强保安员和专职保卫人员,健全门卫巡查、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查社会闲散人员在学校门口聚集逗留,从事非法活动,严防社会闲散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强情况研判和通报,切实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风险隐患的有效防范和迅速处置水平。

强化校园周边文化秩序整治。对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网吧和娱乐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多部门对校园周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先后对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玩具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盗版、低俗类书籍和文化用品,确保出版物印刷制品市场规范有序经营。

强化校园及周边基础设施隐患整治。对学校周边乱搭滥建、堆放垃圾、污染校园环境等不良行为积极整治,认真排查校园周边干渠、湖区未加装防护栏等安全隐患5处,并督促落实加装防护栏、设置隔离带等防护措施,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依法拆除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8处 ,同时加强对老旧校舍、电线、用电设备和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做好预防火灾、地震等灾害的应急演练、宣传教育等工作,维护好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严格落实“护学岗”机制, 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严禁接送学生车辆在校园门口乱停乱放、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车混行,严查超载和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等违法行为;教育引导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学生佩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骑车带人;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对学校门口、校园周边十字路口等关键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红绿灯和减速装置。

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整治。严格把好学校食堂卫生质量关,对卫生状况差、经营设施不达标的学校食堂严肃处罚、彻底整改,积极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饮食疾病的发生。积极整治校内外小商店、流动饮食摊点的非法经营行为,坚决杜绝校门口附近占道经营,特别是禁止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垃圾食品和不安全玩具,严禁商铺经营者为学生兜售烟酒。截止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56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68家,校外托护机构(小饭桌)4家,学校供餐单位(中央厨房)1家,学校食材配送单位22家,集中约谈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120人(次),累计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260多名。

强化校园内部教学环境秩序整治。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积极和家长沟通交流,对孤儿、残疾人、留守儿童、单亲、组合、等家庭学生做好救助关爱工作,营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教育氛围。积极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严厉打击校园霸凌、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建立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过走访调查、入校排查等方式,对学校周边居民之间的矛盾、学校师生之间的矛盾、学生之间的矛盾做到早排查、早处理,严防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