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民乐县支行主要职责是: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对金融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支付清算服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县域金融稳定。
【存款业务】 2021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24666万元,较年初增加42012万元,增长4.76%。金融机构人民币住户存款余额为762548万元,比2020年末增加93551万元,增长13.98%。其中:活期存款余额265358万元,比2020年末增加13637万元,增长5.42%;定期存款余额497190万元,比2020年末增加66756万元,增长19.15%。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为103196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43890万元,下降29.84%。其中:活期存款余额87968万元,比2020年末减少38423万元,下降30.40%;定期存款余额15228万元,比2020年末减少5467万元,下降26.42%。
【贷款业务】 2021年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42027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19924万元,增长2.42%。其中:短期贷款余额310235万元,比2020年末增加32094万元,增长11.54%;中长期贷款余额为531792万元,比2020年末减少12170万元,下降2.24%。
【信贷服务】 严格落实再贷款政策,成功办理再贷款3亿元,再贷款限额使用率达到100%。强化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向民乐县生态搬迁项目发放信贷1.1亿元、向六坝民俗小镇项目发放信贷4.2亿元,提升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至12月末,为331户办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346笔,总计金额2.08亿元;向661户普惠小微型主体投放信用贷款0.59亿元。同时,通过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共向民乐农商银行办理2笔利率互换协议,金额总计0.6亿元。深入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县域金融机构上线“兴陇合作贷”“小微企业贷”“产业发展贷”等支持实体发展的信贷产品,至12月末,全县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12亿元,较年初增加1.28亿元,增幅5.38%。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服务,全年督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120户、0.60亿元,并围绕中药材种植、特色产业等领域,拓展工作思路,聚合金融资源,充分发挥全县农业优势,不断强化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和乡村振兴的力度,至12月末,全县涉农贷款余额77.59亿元,较年初增加2.69亿元,增幅3.59%。
【支付服务】 督促银行机构公开服务标准、优化开户流程、缩短开户时间,全年辖内各银行机构开立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516户。积极推广“手机号码支付”,至2021年末,全县“手机号码支付”新增注册绑定用户11931户。
【征信服务】 全年总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3871笔,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总计313笔。积极推动县域241户企业入驻“陇信通”平台,放款金额2.44亿元。建立民乐县“信用企业”推荐名单,帮助17户企业获得4510万元信贷资金。
【经理国库】 全年共办理预算收入56783万元。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直缴入库工作,完成非税收入电子化直缴入库1676笔,金额7661.02万元。
【现金服务】 推进假币收缴鉴定体系建设,建立民乐县货币鉴定中心。同时,现金调剂中心持续发力,全年共投放现金7122万元,回笼9545.47万元,调剂量达16667.47万元,保证了县域现金充足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