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99/2023-00079 | 发文字号 | 张政办发〔2023〕5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 |
生成日期 | 2023-05-05 11:06:07 | 是否有效 | 是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023年张掖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张掖市深化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2023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精神,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全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两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推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及时动态调整市、县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督促指导县区和有关部门逐项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内的事项实施规范,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同时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监管主体和监管措施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坚决防止清单之外实施违法许可,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稳步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结合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编制全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细化优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对备案事项实施清理取消、调整规范、免于备案等分类管理措施,坚决防止备案变审批,运用备案信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3.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和监管机制,全面清理自行发布的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隐性壁垒。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采取额外的准入管制措施。对所有市场主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减少自由裁量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4.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不断提高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掌上注册通”手机APP、个体工商户“秒批”系统的使用率。进一步优化注销登记流程,实现市场主体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一般注销“一网通办”,增强办事体验,降低退出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5.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张掖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对市、县两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管理。依托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统筹做好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改革措施落实。及时登记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认领、接收、反馈事项,逐项落实监管责任、规则、方式,实现审批监管权责一致,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二)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6.持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认真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优化综合监管协同模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夯实综合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综合监管体系,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监管模式。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暂未明确监管职责但应由本部门实施监管的事项,进一步弥补监管短板。(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8.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联动、监管数据可分析,加强各类监管数据的汇聚和应用,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探索基于风险预警的监管新模式,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9.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实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以国家印发的监管事项为基础,结合部门监管实际,完善监管和检查实施清单,避免出现监管空缺,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并抓好落实,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升随机抽查精准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10.加快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依托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应用省级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科学构建分类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继续建立完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措施,尚未出台或现行制度已不符合国家最新要求的,相关部门要及时推进制度拟定或修订工作。按照全国统一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加大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管理。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做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11.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链条重点监管。按照“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分级分类加强公共安全活动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12.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推动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探索创新符合平台经济、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特点的监管模式。及时跟进新产业新业态竞争行为监管,强化对电子数据的取证固证,有效防范和解决虚假宣传、侵权假冒、误导消费等问题。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推进线上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事前审批和提醒、事中控制和预警、事后追溯和评价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自动在线监测和管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3.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执法力度。按照“谁判定、谁审查”的原则,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等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做到增量政策应审尽审。建立健全跨区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查处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危害市场秩序和人民权益违法行为,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重点围绕医药、公用事业、建材、教育培训等民生领域开展反垄断线索征集,及时归集上报。主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五)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14.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结合工作实际,继续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全面依法承接国家和省级基本目录中市级及其以下权限的事项,依法依规梳理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其要素信息的合法性、完整度、准确性、规范性审核。(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15.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跑动次数等基础和关键要素在省、市、县、乡“四级46同”,并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16.强化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建立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确不具备进驻条件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授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代办,进驻事项要开展实质性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落实进驻部门“首席代表”制度,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全权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咨询、受理、审批、出件等环节,保障前后台无缝衔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咨询、引导、投诉、帮办、协调及绿色通道等功能,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和复杂问题。加强政务服务场所安全管理,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17.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加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推动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省级管控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18.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规范线下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事渠道,不得强制要求其到线上预约或线上提交材料。已在线上收取申请材料或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19.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积极主动引导群众开展评价工作,提升群众对政务服务评价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真正做到“件件有评价”。建立健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规范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和跟踪评估,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六)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
20.推进“掌上办”。依托省级统一省份认证系统,进一步健全全市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利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短信验证、第三方平台授权登录等核验方式,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实现一部手机、一个账号,安全便捷查询办理身边事。积极拓展便民服务应用,推动实现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电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缴费、查询类便民服务应用接入“甘快办”平台。在户政、社保、住房、医疗等相关事项办理中推广“扫码亮证”服务,着力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1.推进“集成办”。抓好《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落实,按照事项梳理“四级46同”的要求,持续开展事项精准化梳理,实现同一事项流程、指南、材料等标准统一,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成、统一发证”的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推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实现企业开办、项目投资、经贸服务、融资服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主题式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2.深化“异地办”。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全面推动“临时身份证办理”等22项新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快建立“一张清单、一个专窗”为支撑的“跨省通办”通道。加强线上政务数据跨区域共享和电子证照互认互信,提升线下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帮办能力,设置“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专窗,为企业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3.推进“就近办”。着力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联结、线上线下融合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丰富完善街道社区党群中心自助服务终端,推动政务服务窗口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下延伸,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将更多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热门应用延伸至银行网点的智慧柜员机,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真正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4.深入推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加快甘肃省数字政府“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推广使用,严格执行《甘肃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工作制度(试行)》,指导企业充分使用服务系统功能。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惠企政策实现精准推送、在线办理,结合区域实际,重点打造产业补贴政策、医疗救助、征地养老人员医疗费报销等“不来即享”服务,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精准推送向精准兑现转变。(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5.全面推行“接诉即办”改革。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网络平台为主渠道,按照“一号呼入、集中受理、分级办理、限时办结、双向反馈”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通过“接诉即办”改革,热线响应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0%以上,把12345热线打造成便民、高效、规范、智能的政务便民服务“总客服”(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七)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26.强化数字政府建设制度保障。制定数字政府建设数据共享、政务云管理、数据安全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等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以制度化手段确保数字政府建设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可靠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7.加快数字政府基础网络建设。全面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双平面”升级改造工作。按照省上安排部署,将全市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专网整合至电子政务外网,将部署在电子政务专网的各类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修订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打造以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电子政务外网安全运行环境。(牵头单位:市信息办、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8.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持续优化提升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大数据基座等平台的支撑保障和服务能力,依托市县区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机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在PC端、移动端、自助服务终端等形成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 服务”入口,持续推动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发挥数据共享共用枢纽作用,推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表单等共性支撑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扩展政务数据互联共享、业务协同联动,将“网上可办”转向“网上好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9.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持续推进政务数据目录全量梳理、资源挂接、数据汇聚等工作,建立“数据目录清单”,实现政务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分行业分部门构建政务数据资源库,将相关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更多的主题库、专题库,坚持动态更新,不断丰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加大国家和省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申请力度,有效利用国家和省级平台数据资源,丰富本地数据资源。建立健全数据汇聚共享机制体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可靠交换和安全共享。(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30.推进电子证照免提交应用。加快电子证照数据归集,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甘快办”政务APP、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在准入准营、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探索推行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更多事项办理纸质证照“免提交”、申请表单免填写,实现“一证(照)通办”“零材料”办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
(八)强化企业特色创新服务。
31.加大重大项目帮办代办力度。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强化对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帮办代办服务,推行“窗口+专班”管家式服务,做好前期辅导,突出精准高效,推动重大项目尽快尽早落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32.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动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凡是涉及企业开办事项一表采集、一次性提交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新网上填报或线下分次提交,将全市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33.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严控新增或变相增设审批环节。不断优化甘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张掖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系统数据共享,加大事项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时办理、“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34.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推动实现“一套图纸”数字化管理、“不动产登记+市政公共服务”“水电气暖信”一站式报装,推行“用地清单制”“多段式”联合验收、“一枚印章管验收”“一个章子管挖占”等改革举措。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推进设计方案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次受理、一站式审查,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35.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率。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要求,全面配合做好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系统对接和服务升级,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集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交易担保方式。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推动建立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间的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履约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标人简化交易担保办理流程、降低服务手续费用。(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36.推动不动产登记在线办理。与税务、住建部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所需数据的核验。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6项高频业务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37.优化园区项目投资服务。全面推行工业园区“标准地”改革,在工业园区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工业园区采取“标准地”供应的工业项目用地宗数不低于30%。全面推行区域评估改革,在供应项目土地时一并向企业提供项目落地园区的区域评估成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全面推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现环评成果共享。全面落实“项目管家”“工作推进专班”“团队服务”“保姆式”“店小二”等服务理念,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全程跟踪,以“帮代办”机制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让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38.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发挥好对金融机构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作用,指导银行机构快速、精准响应企业融资需求,增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放,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持续完善辖内信息共享、风险分担等融资配套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信易贷”“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等平台作用,持续推动金融服务智能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与政府性担保机构的合作,优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金融服务,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商标权等质押融资业务。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好房地产“金融16条”“全省21条”,对优质房地产企业存量开发贷款合理展期并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加大房地产企业和保交楼项目新增融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张掖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39.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有序开展“跨省通办”工作,落地落细西部大开发区域“跨省通办”清单事项,纳税人缴费可在西部大开发区域12个省份“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改革。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推动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让更多企业群众了解、参与,共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二)增强创新意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加强媒体宣传等形式,推广改革创新成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情况已列入市政府年度督查计划,督查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纠治工作,对工作懈怠、阳奉阴违,甚至不作为、乱作为,为项目实施、企业生产设置障碍的单位及人和事严肃查处,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追责问责,切实消除改革中的堵点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