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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99/2025-00018 发文字号 民政办发〔2025〕1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2-11 15:47:06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民乐县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乐县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扩大公众参与,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全县政务公开水平显著提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各类政务信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甘肃政务服务网、电视广播等载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各类政务信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2024年度,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69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353条,甘肃政务服务网民乐县子站发布动态信息128条、各级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44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其他平台发布信息91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民乐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采取专人督办、及时沟通等措施,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2024年,我县处理依申请公开5件,已全部按期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突出重点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注重公开实效。进一步强化信息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一稿一审”原则,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和常态化监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智能搜索功能和适老化改造,健全功能设置,加大共享力度,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源头更加集中。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意识,对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错敏字词等情况通过钉钉工作群、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降低失误率。定期督促各镇、各部门单位对所属栏目进行更新维护,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严把更新频次和信息发布质量,确保监管无空挡、不留死角,为全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486

行政强制

8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9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4年工作,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特别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的比较少。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县将积极改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继续规范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高。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要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