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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35/2025-0002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住建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5-01-24 15:26:08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做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其中,生态环境4条、市政服务1条、财政预算2条、住房保障9条、农村危旧房改造5条 ,并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保障在公众的知情权,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严格按照程序流程申请公开。至目前未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资料,经审核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对于拟公开的政务信息,undefined相关工作人员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复审,主要信息由主要领导终审全力保障公开信息的精准性、权威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符合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认真梳理,信息公开正式实施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及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在平台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意识,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定期督促所属栏目更新维护,做到先发布,后检查,降低失误率。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监管,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抖音、快手、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新媒体,着力在政务新媒体宣传中打造传播亮点,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群众监督长效机制,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督导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全面充实;二是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全面;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有时定性不准、难以把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

2025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采集报送,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