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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5-00048 发文字号 三政字〔2025〕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三堡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三堡镇
生成日期 2025-01-23 14:41:36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级文件的要求,我镇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密结合乡镇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宣传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府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的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度,三堡镇公开发布信息共169条,其中村务公开13条,乡村振兴9条,脱贫攻坚13条,惠农政策13条,养老保险42条,社会救助44条,农村危房改造12条,公共法律服务10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3条。

二是不断完善基础栏目领域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维护,定期检查,确保无空白栏目,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制度原则,对于发布的各类人员花名册、补贴清单等重点内容,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优化线上网站栏目。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目录建设,并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更多基层政府信息;二是利用好线下政务公开平台。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等设备,并设有政策咨询台,为群众提供咨询答复服务;同时全面规范落实村务公开,在下辖14个行政村均设置村务公开栏,对于群众关心的重点事宜项目及时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政府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形成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定时上报信息,专人审核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制定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舆情回应等制度及工作流程。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村务公开信息的日常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现常态长效。四是严格自查自纠。多次召开全镇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和推进会,及时发现短板,清理问题死角。同时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整改,查缺补漏,自觉接受社会评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针对性有待提高,仍存在政策“应解读、尽解读”能力不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等问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存在“抓一阵、停一阵”的现象,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

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仍有部分群众不清楚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与途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以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