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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司法局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31/2025-00022 发文字号 民司发〔2025〕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1-23 09:41:23 是否有效

2024年,民乐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秉持“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的遵旨,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运行机制,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运行。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民乐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今年的主动公开情况如下:部门动态7条、政策解读1条、机关简介1条、公共法律8条、财政预决算2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
在司法行政网站发布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的信息925条,有关新闻媒体刊载45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保存,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优化平台的功能和布局,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

成立信息公开监督小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反馈的信息公开问题迅速响应,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5

2

3

7

37

0

0

0

0

0

3

1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范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时效,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快完善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做好信息的选择、分类,将公众需要的信息以专栏的形式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地对外,做到行政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三是充分利用普法宣传,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