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3/2025-0002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南古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南古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1-21 17:04:46 | 是否有效 | 是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南古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南古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紧紧围绕本年度中心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民乐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务信息202条,其中:村务信息公开13条,脱贫攻坚信息公开14条,乡村振兴信息公开12条,惠农补贴信息公开13条,养老保险信息公开36条,社会救助信息公开79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12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14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以来,我镇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政务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经审核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三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依托政府网站,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信息梳理工作,及时清理无效和无需长期保留信息,严格检查是否存在用词不当、涉密、隐私等方面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丰富便民载体。在镇政府、村委会设置政务公开栏26个,通过公示栏公布、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方法,将群众比较关心的惠农政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信息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
(五)监督保障。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202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缺乏全面性,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共法律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只是为了任务而完成任务,没有真正做到对一些群众关心的事项而及时公开;惠农补贴、社会救助等栏目公开不全面,只针对部分村进行公开;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公开内容不具体。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做法同群众要求相差甚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有紧紧扣住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这条主线,在内容上想群众所想,才能达到目的。然而,目前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做法同群众要求相差甚远,只是照搬上级文件的条条框框,往往避重就轻,对敏感问题和关键部位公开不全面,对一些影响乡镇利益甚至个人利益的事项,往往是大而化之;三是政务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的提高,政务公开行政行为不规范,且有时候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形式未能多样性的体现在平台上,缺乏对于政务公开理论的深入研究。四是政务公开缺乏连续性,上级有要求便着手抓一抓,上级没有要求便认为风头过了,工作没动力、不深入、缺乏连续性。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今后我镇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对公开的形式、内容要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2.加大对各窗口业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3.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力争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
4.强化网上公开,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不断采用新的形式,搭建新的平台,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完善政务信息网络公开制度,不断增加网上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和监管,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获取公开信息,增强公开的透明性、实用性,通过政务公开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重视群众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南丰镇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