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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47/2025-00021 发文字号 民工信商务字〔2025〕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工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1-16 09:34:10 是否有效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形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民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gsml.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联系(地址:民乐县金山路县档案馆三楼,电话:0936-442119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乐县2024年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现将《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民乐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民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为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规范指引。紧紧围绕本年度中心工作,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方案,以保证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认真、及时、准确地编制和发布工信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西部民乐网)公开政务信息21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六稳”“六保”9篇、助企纾困6篇、重大决策预公开2篇、草案意见征集1篇,年度报告1篇,机构概括1篇,部门领导信息简介1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信息62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对发布的信息全面严格审查,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备案,坚决守好信息发布这道关。开展“清网护航”行动,对历史稿件进行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全年整改错敏词100余条,切实加强内容监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官方门户网站民乐县人民政府网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发布政策发布、政策解读、资金申报、年度预决算、经济发展、行业管理等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强化考核评议,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奖优罚劣等措施,更好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了长效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生态环境,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务公开流程有待规范,保密审核、信息发布工作的衔接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以企业需要和群众关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广泛性和实用性。二是优化公开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审查、发布、公开、解读、回应、互动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