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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620722088/2025-00017 发文字号 民城管函字[2025]第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1-16 09:27:18 是否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城管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执法核心职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府官网,主动公开县城管局机构职能、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结果等。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12条,行政处罚信息19条,及时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以上,确保公众能够便捷获取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关键信息。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把关,凡是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循承办股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发布的审核流程。

(三)监督保障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虽然进一步改进了公开内容、公开实效等方面的内容,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存在部分信息可读性不强的问题;三是在回应公众关切方面,有时反馈速度较慢,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其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优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执法信息,增强信息的吸引力和可读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公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提高公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