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年>>县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民乐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99/2024-00038 发文字号 民政办发〔2024〕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2-02 15:25:14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掖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民乐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457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88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9527条,甘肃政务服务网发布信息232条,借助电子显示屏、公告公示栏等形式公开各类信息9144条,回复县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7条,民意征集11条,甘肃政务服务网民乐县子站“网民留言”38条,均按时答复,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建立和完善具体操作规定和示范文本,有效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方便群众申请。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现已全部按期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对全县各行政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统一公开,2023年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未制发规范性和废止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保障常态化公开栏目设置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增“助企纾困”、“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村(居)务公开”等21个栏目,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公开专区12个,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查询机、资料架等设备,为办事群众免费提供复印、政府信息查询、事项办理等服务,切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日读网、周督促、月反馈、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全年共开展读网抽查48次、月反馈12次,季通报4次,并对存在的问题适时反馈整改,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质量和形式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还需进一步强化。

2024年,我县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计划。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好解读工作。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性文件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行解读,多采用文字说明、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展示。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组织参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工作人员水平、能力与素质,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提升。三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加强信息审核发布。严禁出现表述错误、错别字、链接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四是加强新媒体监管,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运行维护等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政务新媒体工作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