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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98/2024-00005 发文字号 民退役军人局字〔2024〕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26 16:09:56 是否有效

2023年,民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民乐县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2条,其中:县政府工作机构2条、公告2条、政策解读7条、其他信息公开11条。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结合我局职能,重点公开与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热点问题。 

)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

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程序,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对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等制度要求,负责收集、审核后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各股室负责人负责本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发布内容的公开范围、公开属性进行初步审定,确认后由分管领导最终审核确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加强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二是加强发布与退役军人、军属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业务工作等内容。对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进行保密审核,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并围绕退役军人重要事务加强主动回应,加大主动回应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