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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52/2024-00004 发文字号 民商务字〔2024〕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商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15:42:47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民乐县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乐县2023年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现将《民乐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行,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工作紧密结合,注重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机构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加大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实效。结合商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编制更新指南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有效规范。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求说明理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两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