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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97/2024-00018 发文字号 民医保字〔2024〕4号
关键词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民乐县医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15:18:51 是否有效

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共公开政府信息308条。其中西部民乐门户网站公开17条;利用报刊、电视、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62条;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公示栏全面向社会公开药品价格目录、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及时发布各项政策、参保资助、医疗报销等信息86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组织机构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信息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等内容为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县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全局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做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单一。由于我局主要落实中央省市医保各项政策,医保基金属市级统筹,没有制定和修改医保政策的权限,在公开事项方面仅仅转发市医保部门相关医保政策通知,导致信息公开事项单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正视问题,积极整改,坚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