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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88/2024-00015 发文字号 民城管字【2024】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11:08:00 是否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着力细化工作部署,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为城市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单位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从提升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阳光施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自觉性,将责任落实到各大队和股室。

(三)严格落实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及时更新,及时公开。截至2023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更新信息近147条,极大地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准确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改进了公开内容、公开实效等方面,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途径单一,政府部门与市民群众交流互动的程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二是继续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及时、真实、有效地公开司法行政各领域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局机关各股室政务公开信息员的集中学习集中培训工作,确保各领域重点信息得到及时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