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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97/2023-00012 发文字号 民医保字〔2023〕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医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3-01-16 17:09:41 是否有效


    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信息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等内容为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县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全局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做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共公开政府信息325条。其中西部民乐门户网站公开40条;利用报刊、电视、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93条;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公示栏全面向社会公开药品价格目录、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及时发布各项政策、参保资助、医疗报销等信息98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8

0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能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如规划计划栏目和部门信息栏目更新不及时。

2.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衔接不及时。由于我局主要落实中央省市医保各项政策,医保基金属市级统筹,没有制定和修改医保政策的权限,在公开事项方面仅仅转发市医保部门相关医保政策通知,导致信息公开事项单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正视问题,积极整改,坚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