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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620722047/2023-00006 发文字号 民工信字〔2023〕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工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工信局
生成日期 2023-01-16 15:20:57 是否有效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形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民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工信局联系(地址:民乐县金山路县档案馆三楼,电话:0936-442119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工信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乐县2022年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民乐县工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明确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1名干部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作具体部署,局办公室加强日常督查,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公开意识、保密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加强《条例》宣传工作,开展《条例》线上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掀起《条例》学习宣传的新高潮,增强《条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深对《条例》的了解和认识。

(三)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结合工信工作实际,依据《条例》和民乐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民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在具体工作中,对公开的主体和对象、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时限、权利和义务、监督办法和责任制度等方面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准确把握“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本年度中心工作,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方案,以保证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认真、及时、准确地编制和发布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西部民乐网)公开政务信息27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六稳”“六保”12篇、政策解读4篇,助企纾困3篇、重大决策预公开4篇、草案意见征集1篇,年度报告1篇,机构概括1篇,部门领导信息简介1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信息4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了长效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市、县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2023年,工信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做好法定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和动态信息等栏目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三是规范信息发布。贯彻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把信息发布的关口,认真审查发布内容,避免出现错别字、敏感词汇、个人隐私等情况,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同时安排人员不定期核查已发布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