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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43/2021-00026 发文字号 民审字〔2021〕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1-01-27 15:33:18 是否有效

2020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甘肃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83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函〔2020〕100号)和《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2020年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民政办函〔2020〕22号)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安排,着力打造“阳光审计”,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机关简介2条;发布部门动态信息23条;政策法规类2条;政策解读2条;其他信息类3条。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信息情况等均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3

行政强制

0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undefined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以下几点工作仍需加强。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需进一步拓展创新;二是审计系统上下协调推进方面还存在不足,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宽。2021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检验政务服务能力的试金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政策要求,科学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

我局将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地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同时,推动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运行过程公开延伸,使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督。

(三)加强宣传及培训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民乐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的审核、纠错及运行机制,并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形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民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gsml.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审计局联系(地址:民乐县乐民路人社局五楼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936-4429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