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0-0000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0-01-19 14:44:36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形成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民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gsml.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教育局联系(地址:乐民路十七号楼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6-44215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部门职能、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重要举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成立工作小组,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发布,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业务处室积极参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会和机关保密工作会议,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处理能力。
(二)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2019年,我局进一步修订了民乐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年度报告、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等;规定了主动公开时限,并积极在民乐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指南还确定了申请公开办法和投诉电话,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指南也作了明确的归类。
二、主动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9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 94 条,主要有:政策法规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54条;政策解读信息6条;教育卫生信息7条;社会公益事业信息2条;部门信息公开21条。
(二)通过各类教育网站发布信息。加强教育宣传,认真挖掘、精心撰稿、积极刊发,先后在《中国教育报》《未来导报》、省教育厅官网、甘肃教育新闻网、甘肃教育手机报、甘肃张掖网等各类报纸、媒体推送、刊发稿件、信息326篇。2月份开通上线“民乐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共编辑刊发学校信息2000多篇,为进一步展现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树立教育行业良好形象起了积极的宣传作用。
(三)大力加强政策解读。依托县委宣传部组织的“ 科普之冬(春)”等活动,积极向广大群众发放教育惠民政策、教育法规等材料2500余份,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国家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四)积极回应舆情关切。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并给予积极回应,我局主动在民乐教育信息网相关类别栏目中就随迁子女城区学校就读、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等相关政策询问予以及时公布和回应,及时消除广大群众对接受教育产生的疑问,从而保证政策落实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惠民政策落实的公开、公正。
三、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2019年,我局受理申请数量共16件,历年累计数量达到 2903 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发放申请事项办事指南、教育信息网公布申请事项办理指南等形式,数量居多的申请事项是教师资格证、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项。对所有申请办理事项我局都于第一时间通过适当形式给予答复和办理,并全部予以及时公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9年,民乐县教育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民乐县教育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县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上来,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单位民主管理、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招生政策、教师招聘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
3.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坚持“互联网+”思维,运用新媒体、新思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不断适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高要求。
4.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相关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5.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组织好对公开制度执行、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细化问责,对不按要求实行办事公开的,或对公开工作监管不作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