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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南古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2083/2020-000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南古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南古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1-20 10:45:00 是否有效


2019年,南古镇人民政府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办事效率”,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根据我镇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合理担责、优化管理、严格落实、持续监督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开效率、拓宽公开广度,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以“利民、为民、便民”为目标,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转发实施《民乐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制定《民乐县南古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提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督促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全年通过多种渠道共公开政府信息1531条,其中西部民乐门户网站公开68条,其中:规划计划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政策法规1条,政策解读1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4条,各镇信息公开59条。利用报刊、电视、微信等平台发布信息1342条;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公示栏及政府政务公开栏全面向群众公开相关信息共1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71条,全年主要公布镇党委委员、镇政府领导和干部的分工及职责;政策、规范性乡镇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民生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科教文体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传统公开手段,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政务服务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提高信息发布实效,使群众更直接、更便捷地知晓政府工作情况。二是利用“互联网+”提升公开效果。充分利用好网络公开平台作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西部民乐网)及时发布最新政务动态、政务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为公众提供服务指导,体现公示成效。三是重点加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群众了解信息提供了便利。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镇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利用多种途径开展政务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及时公开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镇政府公开栏、各村公示栏及时公开公布中央、省市县各项惠农政策,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掌握动态。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镇未接到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充实,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公众知晓率偏低等。

六、2020年工作思路

1.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定期通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重点对民乐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点链接和党务政务公开栏等重要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日常检查,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提出明确地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加强考核。建立通畅有效的投诉渠道,把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公众满意度。

2.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对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全过程,加强协作和沟通,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指导,在保证依申请公开答复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申请人的要求。

3.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的宣传,组织相关学习培训,加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和政府工作重点,主动发布相关热点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内容。对突发性事件主动、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理解、支持政府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举办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人员变动时工作交接流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