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0-00691 | 发文字号 | 民水字〔2018〕340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19-03-03 15:01:28 | 是否有效 | 是 |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完成了《民乐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载体,加强公开信息内容审查,根据“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本着“全面真实、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领导分工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专门股室具体负责县水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理顺了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府信息工作内容。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水务局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过程实行依法程序公开,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栏目的维护管理,扎实做好信息整合链接和转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服务功能,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并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文件资料,设立公开栏、LED显示屏等形式,把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所关心的一系列政府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公开,切实做到公开范围全面、内容齐全、形式完备、效果明显。
(四)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管理,按照“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保住秘密”的工作思路,对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并严格执行水务局信息审核签发制度,坚持所有公开信息都有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并签发后方可公开的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是加强行政审批监管。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针对每项审批服务事项,固化项目流程,减少内部审批环节,实行定岗、定责、定人、定时、定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责任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并减少了内部审批环节,确保行政审批事项高效、透明、公开、公正运行。同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布咨询和投诉电话,促进了涉水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动态信息的数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水务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签字制度,认真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县水务局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机构概况、规划计划、工作报告、文件公开、办事指南、年度报告等信息公开109条。财政预决算和三种经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3条。同时,认真做好政务动态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今年,县水务局报送和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72条,其中“民乐水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372条,“民乐县水务局”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357条,被县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数量203条,被省水利厅采用信息29条,被县委办《民乐信息》采用单条信息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按照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为:
1.政策法规类。公开了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及水利各级职能部门制定的非涉密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如《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
2.规划计划类。公开了水务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3.重点项目类。公开了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县水务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0件,公开政协提案1件。
5.部门信息公开。
(1)机构职能类。公开了县水务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工作职责等信息。
(2)安全生产类。公开了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供水、河道管理、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后勤服务等领域安全生产等信息。
(3)规章制度类。公开了水务局各项规章制度等信息。
(4)公开了水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6.工作动态类。公开了水利水电工作动态各类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
通过民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社会公众所需要和了解的政府信息。同时,运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新闻媒体、办事指南、便民资料、微信公共平台、今日头条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和政策解读数量
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2018年我局通过网站相关栏目和微信公共平台对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等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和转载国家和省市县政策解读信息8篇。同时,积极参与政民互动,2018年7月,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登载了《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民乐县水务局局长吉成谈河长制》的访谈文章,县水务局局长吉成对什么是河长制、实行河长制的意义和作用、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河长制工作职责以及我县实行河长制的主要做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
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和网络民情回应工作,认真办理网民留言,把办理网民留言作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力的重要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妥善解决了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诉求。2018年办理网民写给县长信箱和部门信箱的留言共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县水务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 年,县水务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县水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虽已认真按照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不到位,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时限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继续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扩大公开内容。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科学分类,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