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18-3859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02-22 15:11:39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做好社会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工作信息的公开,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成我局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互动窗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关信息,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力维护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民乐县食药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4428582
传真号码:0936—4428582
通信地址:民乐县张青北路23号
邮政编码:734500
电子邮箱:mlspypjgj@163.com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信息公开的发布工作。同时,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建立完善符合单位实际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应遵循的原则、形式、程序等内容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作出了规定。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全县一年来未出现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未出现焦点热点问题,全年未发布相关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形式
充分利用西部民乐网站、新民乐、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将我局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发布。为适应现代化信息传播的新形势,用好各类新型网络宣传平台,拓宽信息传播渠道,申请注册了民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且已认证通过。该微信公共平台的开通推进了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广大群众可直接与民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流互动,了解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饮食用药安全知识以及“四品一械”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动态、办事指南等,订阅用户还可以直接留言,对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出建议和意见。
全年我局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和报纸等媒体共发布各类食品安全监管信息271条,网友关注、评论、转发传播16200余次。
(二)公开内容
一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狠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准入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条件核准主体资格,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失效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全年内,我局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546户。登记备案食品配送车辆57户90辆车,食品加工小作坊140户,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15户,农村家庭宴席流动厨师35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率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均达100%。
二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民乐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按时公开了《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016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2016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是公开法制建设信息。机构改革以来,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完善。其中,共修订完善行政、党务制度22项。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和监督,我局在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公示栏,将局领导基本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公示了局长的承诺,公开了各股室的职能职责,对具体审批办理的程序进行了公示,对收费的项目、标准、对象和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进行了公布,标示了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整个公示栏一目了然,准确明白。
四是公开监管信息。组织开展了乳制品、食用油、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等20多项专项整治,在县政府网发布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共52条。畅通12331投诉举报及政务信息网、县长信箱投诉平台,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71起,办结71起。
五是行政处罚公开情况。食品方面: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5起,结案45起,查封假劣食品6233公斤,上缴罚没款38.95万元。药品医疗器械方面:共办理药械违法案件51起,结案40起,共上缴罚没款4.5万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未出现群众申请要求信息公开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够到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利用好各类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7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再加措施,狠抓落实,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二是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研究,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的界定、政府信息与一般信息的界定,做到依法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