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18-5294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国土局 |
生成日期 | 2017-01-26 11:05: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县政府的通知要求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民乐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有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民乐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936-4421452
一、概述
2016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组织机构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信息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等内容为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县政务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全局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做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国土资源各类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及办事流程和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等信息。在西部民乐网上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7条、其他信息2条。民乐县政务审批网上发布办件信息750条;利用广播、电视、张掖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民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48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 年,我局未收到请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 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 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 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深度还不够。针对以上问题,我局2016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将社会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开辟用好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