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18-1707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审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信息公开年报 |
生成日期 | 2017-02-22 16:44: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民乐县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民乐县审计局办公室(地址:民乐县乐民路人社局512室,电话:0936—4429471,传真:0936—4429471)。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组织机构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股室职能、审计程序等内容为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县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全局保密工作各个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公开信息条数:机构概况类1条,政策法规类4条,规划计划类1条,工作总结类1条,文件公开类4条,年度报告类2条。
(二)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的主要类别及公开信息条数:三公经费类2条。
(三)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县政务网站上公开信息48条,在其他网站向社会公布信息2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请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具体承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017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丰富公开内容。我局将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地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同时,推动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运行过程公开延伸,使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督。
(2)加强宣传及培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和社会事务,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公认度,全面提升审计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对审计的了解、支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全县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