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3/2024-00146 | 发文字号 | 民办字〔2024〕46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9 15:37:52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民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根据工作实际,决定对《民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民办发〔2021〕94号)予以废止,不再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