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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2057/2024-0010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06-12 16:50:46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督查反馈问题清单,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梳理,主动认领督查反馈问题,立行立改、谋深做实整改工作,争创最优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督查反馈问题,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聚焦重点、明确方向,真抓实改、举一反三,逐条逐项进行研究,牢牢把握工作目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创优服务质量,助推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切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方面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畅通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修订完善《民乐县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检查,全方位提升办事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方式创新,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完善护航民营企业工作机制,“ 一对一”为企业精准提供业务办理、数据核查、绿色通道等优质服务。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持续推进法律进企业和“企业家学法”活动,健全完善诉调、访调对接,“ 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突出劳资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类型的纠纷,依法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困难问题。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积极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行政约谈、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多样化,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坚决杜绝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程序不规范、多头重复执法、处罚数量与执法人员考核考评挂钩等乱作为问题,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市场准入方面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需要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需要具备资质条件或履行规定程序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市场主体依照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二是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不得在清单之外设置或变相设置市场准入事项,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做好清单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进一步梳理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监管关口后移,通过动态、全流程的风险监测与管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交通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公平竞争方面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交通运输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大力破除市场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壁垒,确保所有涉及市场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相关政策措施应审尽审,应清尽清。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评估质量,确保评估效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三是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均应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未进行自我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或出台。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公布特许经营权目录清单,且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事前备案程序;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评、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的政策制定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实后严肃处理。 

(四)社会信用方面整改措施

一是学习贯彻信用体系建设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及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甘肃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等文件规定,将信用建设法治化要求贯穿到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工作中,深入推进信用交通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按照“谁生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分级负责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全面压实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责任,完善信用工作联络员、信息归集员和信息审核员“三员”机制,按要求做好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归集报送,确保“双公示”“五归集”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公示率、合规率达到100%。三是规范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依法依规完善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做好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公开和归集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认定范围、标准和程序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工作。对一定时期内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违法被行政处罚、屡罚不改、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约束惩戒。四是规范开展行业信用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工作,优化线上线下办理信用修复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口受理、一口修复”,切实提高信用修复效率。落实好信用修复指导前移机制,推行信用修复告知书随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当事人,引导信用主体关注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修复信息共享。积极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信用修复的行业从业主体和个人开展核查并反馈工作。五是实施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涉及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安全生产、货车超限超载等重点领域,加强对失信问题整改监管,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曝光力度。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做好交通运输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严重失信主体主 动完成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倡导诚实守信文明新风,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五)政务服务方面整改措施

一是统筹线上一网、线下一门、热线一号三种渠道,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扩面增效,以工作常态化、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表单电子化、电子证照免提交办理,积极推动免证办,持续做优做强 “甘快办”特色应用品牌。打破部门、事项、领域界限,按照无差别、分领域两种模式,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二是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和咨询力度,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信息集中、有效归集,多渠道、及时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三是创新政务服务机制,着力推进“一网通办”,大力推广在线政务服务、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等服务事项,让更多企业及时了解并掌握电子证照的应用流程,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推行“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通过获取有帮办需求的企业情况,提供走出柜台“肩并肩”“手把手”的帮办服务,极大地提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办理质效,全力打造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品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紧盯问题短板,始终把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全面到位。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进一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督查反馈问题,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落实整改责任,同频共振聚合力,同向发力促整改,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切实做实做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细化整改措施,严格程序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明确“作战图”和“时间表”,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每个督查反馈问题都清仓见底,每项整改都按期取得实效,真正做到较真碰硬,敢于亮剑,以一抓到底的劲头抓好整改工作。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厅交通窗口服务水平,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突出重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要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在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漏洞,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制度落实,堵塞管理漏洞,力求从制度执行层面解决督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确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