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2/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商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4 09: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等文件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2024年计划开工并完成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民乐县投资建设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周期需在2024年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商业网点改造、设施更新、服务功能提升;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土建、租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运营经费、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二、项目支持方向
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全县县域商业功能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一)县域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
(二)县域三级物流快递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建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以增强综合性服务能力为目标,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三、项目征集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料。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同时按照附件1、附件2提供模板,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项目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征集时间。申报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盖章报送至民乐县商务局516室(县交通运输局5楼)联系人及电话:田雪珍 0936-4428091。
附件1:民乐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4年民乐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申报书
附件3:民乐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4:申报资料内容要求
民乐县商务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