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7/2023-00301 | 发文字号 | 民交函〔2023〕82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 |
公开形式 | 永久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1 11:55:21 | 是否有效 | 是 |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安排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要求,对照《关于全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检查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注重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方式,通过推行宣传引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教育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使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柔性执法的主动性
在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坚持执法为民和教育指导为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坚持把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柔性执法作为一把手主抓工作,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为抓手,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贯彻落实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责任,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氛围,着力为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突出服务理念,着力彰显柔性执法温度
认真落实《张掖市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围绕行政柔性执法工作任务,采用多种方式,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精神实质,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贯穿到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在执法活动中就如何运用好《甘肃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工作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并积极同上级主管部门就行政柔性执法“两轻一免”清单进行协调沟通,围绕《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两轻一免”清单》,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就行政柔性执法工作进行了培训,着力从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执法环节,讲清事理、法理和情理,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和避免执法矛盾和冲突,积极实践说理式执法,使公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规范执法程序,逐步扩大柔性执法影响力
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两轻一免”清单》,督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修订公布和在行政处罚活动中规范适用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确保柔性执法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交通运输企业清单,对信誉等级高、守法经营的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对信誉等级一般且守法经营的企业,尽量减少抽查频次;对未纳入清单的企业结合日常监管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查,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建立《民乐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在法定范围内将首违从轻处罚1项、减轻处罚1项与免予处罚的37项行政处罚事项,逐项确定适用条件、法律法规依据和执法领域,给予行政相对人更大自我纠错空间,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凸显了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实现了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深度融合。
四、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加大柔性执法力度
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行政约谈、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多样化,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严格控制涉企检查频次,慎用行政、刑事强制措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同时,组织实施《民乐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责令改正作为行政处罚前提条件的,先行责令或督促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适时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把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全面推广“两轻一免”制度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转变执法理念,切实向慎用行政处罚、减缓执法对立、形成执法互动、调动公众参与和促进执法和谐转变。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市场主体行政检查206次;集中约谈5次,约谈企业数5家;开展行政建议8次,劝导提示17次,实施行政告诫12次,行政指导3次,说服教育14次;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起,减轻违法案件7起,不予处罚案件1起;对行政相对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实现行政管理效果最大化,有力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虽然,我局在探索创新推行柔性执法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优化全县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要求相比、与市场主体的需求期盼相比,还需要下更大功夫。下一步,我局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坚持执法服务前置。一是积极贯彻执行《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和张掖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市司〔2021〕10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贯穿于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和行政管理工作各方面。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指导为先,注重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实现行政管理效果最大化。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两轻一免”清单,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加强指导力度,自上而下构建起推动落实机制,确保“两轻一免”清单制度一贯到底,取得实效。三是认真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以免罚清单、免责清单为载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不断释放“温度执法”的明确信号。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过错与处罚相当,坚决防止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切实发挥行政柔性执法应有的效用。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