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7/2023-0023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20 10:36:06 | 是否有效 | 是 |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对全市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责任落实的六县区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湿地局等15个重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县区、市直重点部门单位涉及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督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县区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情况及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固定意见征求箱:六县区政府办公大楼和15个市直部门单位办公楼前。
二、邮政信箱:张掖市甘州区A009号信箱,邮编号码:734000。
三、电子信箱:swdsxcz3070126.com。
四、信访值班电话:15593660903,1809363857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 线上信访举报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张掖巡察” 微信公众号。
六、 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