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5/2023-00386 | 发文字号 | 民安委办发〔2023〕85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7 16:18:35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报送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县安委办制定的县级层面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计划表(详见附件1),研究制定相关培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参加县级层面各类安全培训宣传活动,收集整理影像资料,按时限要求向县安委办报送工作方案、总结及活动开展资料。
2.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单位和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年度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计划,于11月28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2023年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统计表(详见附件2)和2024年度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计划表(详见附件3),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3.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专干,负责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资料的报送工作,于11月28日前报送联络员表(详见附件4),并加入钉钉群(详见附件5)。
4.县安委办将组织人员定期对各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根据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报送和督查、检查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目标责任考核。
联 系 人:郑继林
联系电话:0936-4429662
附件: 1.县级层面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表
2.2023年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统计表
3.2024年度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计划表
4.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联络员表
5.安全意识和常识常态化宣传教育联络员钉钉群
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