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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620722051/2022-0046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3-24 16:34:09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的解读

    为全面推进婚俗改革,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弘扬新风正气,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2〕2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张民发〔2022〕2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承发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更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避免因高价彩礼等因婚致贫返贫,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大力加强婚姻文化建设,深化“互联网+婚姻服务”,建立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创新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工作;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的阵地作用和基层组织的自我管理服务监督作用,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中华传统婚俗文化,引导结婚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在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上取得新进步,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加强婚前辅导教育服务。通过举办婚恋情感主题讲座、青年联谊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普法宣传,引导适婚对象了解婚姻的意义,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和婚育观念,建立良好的亲密关系,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2.加强婚内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汇聚幸福·和合之家”、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作用,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通过开展婚姻家庭知识讲座、“婚姻案例”讲解、“家庭亲子游戏、评选“最美家庭”、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引领广大群众和家庭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崇德守法的良好风尚。(牵头部门:县妇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院)

    3.加强离婚疏导服务。组织开展《民法典》等婚姻家庭法律的宣传与纠纷调解,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利用离婚冷静期为“激情离婚”、“冲动离婚”的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婚姻家庭稳定,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志愿者社会阅历丰富、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等优势,对婚姻走向边缘的夫妻,进行耐心劝和,促使当事人理性面对婚姻。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辅导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游局)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积极创设室内室外颁证场所。建立“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名人颁证制度,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五一、七夕、国庆”等节日,组织举办集体颁证活动,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2.创新婚姻礼仪形式,提升婚姻宣誓责任感。加强对婚庆机构、婚姻中介人(机构)的监管,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和民政部门备案制度,鼓励探索文明、节俭、适度的婚礼承办形式。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新人对婚姻的承诺,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词、领取结婚证,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法律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增加当事人对婚姻登记的神圣感和幸福感,增强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感。(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

3.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时尚、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倡导开展推广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以“家庭和美、自创家业”为荣,把资金和精力聚集到创业致富上,让红事充分体现传统文化、家风传承和感恩教育。结合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积极组织开展以“抵制高价彩礼”、“崇尚婚姻自由”、“建树婚俗新风”等集体婚礼。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民政局、团县委)

(三)扎实开展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1.对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牵头部门: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镇、社管委、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2.将婚嫁彩礼“限高”作为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紧盯高价彩礼问题突出的镇村和群体。探索完善喜宴报告公示制度、人情随礼封顶制度、婚宴酒席套餐制度等婚事新办制度,明确我县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并逐步加严,做到要求相对统一、内容量化具体、奖罚措施分明、群众普遍接受。(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镇、社管委、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3.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陈规陋习,禁止党员干部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大额随礼等行为。(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社管委、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4.加大婚姻普法宣传教育,提升伴郎伴娘、迎亲好友法律意识,及时发现制止恶俗婚闹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捆绑、殴打、伤害他人身体,胁迫、猥亵、侵害新娘伴娘和其他人员,以及起哄闹事、妨碍社会管理、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

    5.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的作用,把反对高价彩礼、抵制铺张浪费写入村(居)民公约,建立婚嫁事宜报备和移风易俗“红黑榜”制度,严格执行我县彩礼、礼金、酒宴等“限高”要求。大力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

    (四)极力推进婚俗优秀文化建设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有条件的镇村可以设置婚俗文化展示厅、婚姻家庭文化基地。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家风家教等内容,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游局、县财政局、各镇、社管委、园区管委会)

    3.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各相关单位要加大优秀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力度,创作推出一批反映婚俗改革内容的通俗读物,创排一批体现婚俗改革主题的文艺节目,积极拍摄一批展示婚俗改革的微电影、微视频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妇联)

(五)持续推进良好家风家教建设

    1.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推动广大家长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牵头部门:县妇联;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牵头部门: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

    3.要求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3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让婚事新办等相关要求、标准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各相关部门要围绕重要环节、重要内容,盯紧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到2022年底,使婚事新办成为风尚,高价彩礼现象得到遏制,喜庆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基本消除,孝亲敬老风尚更加浓厚。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总结全县婚俗改革试点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特色亮点。进一步完善婚俗改革制度体系,淳化民风,文明乡风,最终实现预期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镇、社管委、园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动婚俗改革,将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全力抓好落实。

(二)推进基层治理。加强红白理事会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村(社区)实际,将喜事新办、俭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按照婚嫁彩礼“限高”标准,限定婚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礼金数额等,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教育、规劝或奖励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三)建立示范引领。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应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要发动知名人士主动参与。要选树各类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扩大社会参与。各镇、社管委、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