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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县属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51/2024-0017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4-22 16:42:31 是否有效

各县属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属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我局将开展县属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填报党建工作材料和年度工作报告书,对社会团体填报的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社会团体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

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为提高年检的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对社会团体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团体2023年度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团体,将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民乐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