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3/2025-0003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21 15:48:52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甘肃省劳动保障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及张掖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动用工资料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2月21日起在全县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
县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省属驻民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安排
2025年2月21日至3月31日。
三、年审地点
民乐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四、年审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9.劳务派遣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五、年审报送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民办或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附件1);
3.企业职工花名册及2024年12月工资发放表(附件2);
4.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部分);
5.申报2024年度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填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3)。
六、年审方法
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2月21日-3月3日认真开展自查,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3月4日-3月31日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实地审查。
七、年审要求
1.劳动保障用工资料年度审查是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劳动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劳动年审的内容认真准备,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做好年审工作。年审结果将作为企业诚信评定、晋升等级和企业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2.各用人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善相应资料,参加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的用人单位须填写《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年审结束后,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将依据年审资料审查结果,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
3.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要求参加年审,对拒不参加年审或在年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八、联系方式
民乐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0936—4424193、0936—4429719
附件:1.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
2.企业职工花名册
3.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