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3/2024-0012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21 10:09:57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主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自身工作职责,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凝心聚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联动”提升案件处理质效。主动践行“崇法秉正 厚植为民”的宗旨,强化仲裁员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和服务意识,统一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流程,严把办案程序、仲裁质效、文书制发、档案管理,重点围绕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作用,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推进“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裁调对接,联合建设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整合双方优势资源,推动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室以点带面、综合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为企业和职工快速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提质增效,“案结事了人和”成果更加彰显。
“预防+调解”夯实调解基础建设。积极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基层预防、一线调解”工作法,工作前置抓预防,关口前移抓调解,把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基层一线,以实现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为目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最大程度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预防、处理劳动争议中“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将矛盾消化在萌芽,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力度+精度”优化法治宣传效能。秉持“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基本原则,增强法治宣传力度,开展流动仲裁庭15次、法律宣讲课堂2次、园区企业普法6次,延展法治宣传广度,提高《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群众普及率,提高法制宣传精度。
民乐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深入甘肃滨河九粮酒业有限公司、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用工体检”一对一开展“把脉问诊”,精准帮助企业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用工、防范用工风险,助企纾困解难,营造“沉浸式”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