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府文件>>按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民乐县促进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索引号 620722033/2022-0138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2-04-08 16:26:37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促进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劳务经济发展活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稳步增加农村劳动力收入,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人社部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张掖市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持续优化就业结构,拓宽劳务经济发展渠道,立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构建覆盖城乡、供需相配、主体灵活、渠道多元的劳务经济发展新格局,稳步增加城乡劳动力务工收入,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新成效。

二、总体目标

初步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就业+”的多元化就业新格局,努力实现就业培训更精准、劳务基地更稳固、品牌优势更强劲、输转就业更多元、劳务服务更优质,群众收入更客观的目标。每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8万人以上,实现劳务收入20亿元以上;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上,在做优做强“民乐憨小伙”劳务品牌的同时,再打造新的劳务品牌。建设2个以上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2个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培育“新锐创客”70名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成效进一步显现。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县镇村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构建城乡全面覆盖、线上线下协同服务、供需信息沟通顺畅的劳务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劳动者职业分析、就业咨询、创业指导,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劳务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劳务中介)机构入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中介(派遣)业务。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升级,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定期对县内劳动力状况和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动态更新和监测分析。(责任单位: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镇社管委

(二)着力拓宽劳务输转渠道一是依托重点产业带动就业。聚焦建筑工程、文体旅游、康养服务、智能制造、设施农业、会展经济、新能源和绿色优质果蔬等重点产业,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发展,助推工业突破三年行动、现代农业升级行动和全域旅游业提质增效行动,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潜力,不断提升就业承载能力。鼓励县内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县域企业等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二是依托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就业。按照“农头食尾、接二连三”方向,大力推行“小块并大块、一村一块田、一企一基地”模式,围绕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和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持续做大做强马铃薯、中药材、高原夏菜、林果、草畜等特色产业,培育农村劳动力就业增长极,不断扩大就地就近就业容量,吸引返乡留乡农民工就近务工创业、建设家乡,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三是依托劳务基地输转就业。持续做强“民乐憨小伙”劳务品牌,积极与广东、天津、福建、江苏等劳务需求大省份开展劳务对接,积极创建泉州、无锡劳务输转基地,促进富余劳动力规模化、组织化输转。依托民乐“中国板蓝根之乡”品牌优势和板蓝根、黄芪、甘草、党参等中药材产业的不断壮大,用工量的持续增长,培树新的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工信局、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各镇社管委

支持重点群体返乡创业。一是针对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留守妇女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升转移就业农民工创业能力,激发自主创业积极性。二是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对乐民新城、“圆梦苑”小区已创业和有创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搬迁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进行摸排,集中分班次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年内计划开展创业就业培训1000人以上。三是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年内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经济实体,积极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对成功创建的,按政策落实相应补贴补助。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年内力争建成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创业孵化基地和乐民新城“创业孵化示范一条街”。四是鼓励农民依托乡村旅游、家装服务、电商直播、康养等新业态发展,开展自主创业,着力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创业的农民工创业群体,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城投公司、文旅投公司、各镇、社管委

(四)持续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针对有培训愿望的农村脱贫劳动力、准备就业农村劳动力、新生代农民工以及拟创业和创业初期的农村劳动力,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等,建成1-2个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围绕建筑、家政、养老、餐饮等行业领域的创业者,每年组织开展1-2次有一定影响力的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培育一批“新锐创客”。每年开展各类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以上、创业培训700人以上,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总工会、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镇、社管委

(五)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措 施,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鼓励各类经济主体为吸纳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支持进城务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保,为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常住地、就业地进行就业失业 登记,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切实加强农民工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工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强化农村留守群体安全保障,进一步做好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医保局、卫健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镇社管委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深入落实到户到人就业帮扶措施。通过转型发展、支持新建、有序退出,推动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持续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充分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农村劳动力。积极落实脱贫人口劳务输转补助政策,采取以工代赈、劳务奖补、交通费补助等方式鼓励已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增加收入。(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镇社管委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政府促进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协调推动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强化各乡镇、社区属地责任,推动城乡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就业,群众劳务收入持续增加,实现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力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促进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和服务举措,充分利用各种受众面广、宣传效果好的新媒体,提高政策知晓度。对促进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明显、业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鼓励支持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入乡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劳务工作经费投入和保障,对开展劳务输转宣传动员、省内外劳务考察对接、劳务经纪人培训、劳务品牌建设、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劳务工作信息化改造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推动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 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的督促指导,健全完善跟踪督促机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