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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拟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七批)的公示

索引号 620722033/2022-0133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2-12-01 11:35:34 是否有效

根据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2〕64号)《民乐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民人社发〔2022〕46号)文件精神,现对韩自光等48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满3个月拟享受6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10日,共10天。

联系电话:0936—4421277

附件:民乐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拟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第七批)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