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4-0017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04 09:05: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和资格现场确认,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民乐县教育局认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共195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如对认定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民乐县教育局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10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36—4413533
通讯地址:民乐县东大街186附11号二楼政务大厅B1区教育局1号窗口
民乐县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