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3-0037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16 15:3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位已毕业的助学贷款学生:
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还款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 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可选择还款,也可自主申请延期1年偿还。现就生源地助学贷款年度到期本金还款及本金延期偿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到期本金还款
1.还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
2.还款方式:
方式一:在《贷款借款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方式二:支付宝还款。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方式三:云闪付APP还款。在手机端下载安装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或登录。在搜索栏输入“国家开发银行”或“助学贷款”,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后,即可根据引导完成在线还款操作。
方式四:使用POS机还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或有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程序的手机,前往民乐县教育局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12室(二中斜对面)或者到所属乡镇的学区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或扫描二维码(微信、支付宝)完成还款,不支持信用卡及现金还款。
二、本金延期偿还
1.本金延期偿还范围:年度有到期本金要还的已毕业借款学生。按贷款合同期限长短,一般毕业3-5年后会有到期本金偿还,借款学生可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入“本金延期”页面查看。
2.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时间:有本金延期偿还需求的借款学生,于2023年12月17日前完成申请,以免过期无法申请。
3.申请延期方式:借款学生自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审批,即日生效。
三、温馨提示
1.12月20日扣款之前未能及时归还到期本金的,将会贷款逾期。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按合同约定利率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2.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信用助学贷款,已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学生未按时缴纳贷款到期本金的将记入个人征信记录。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望各位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在通知时限内及时偿还到期本金。
3.如您在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客服热线95593,或者拨打民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36-4415957。
4.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学生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民乐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