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5/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民政自然资源建字〔2025〕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14 09:35:59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青龙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位于民乐县污水处理厂西2.5km处、迎宾路南3.3211公顷(49.8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民乐县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用途、面积、四至范围及规划指标进行建设,竣工后及时申请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民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