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民自然资源字〔2023〕355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9 16:53:00 | 是否有效 | 是 |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我局拟报请县政府批复划拨供应民乐县乐民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项目用地。现将相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宗地位置及面积。宗地位于民乐工业园区经四路东、纬七西路南。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南至国有土地,西至经四路,北至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面积0.3261公顷(4.89亩)。
二、宗地用途。该宗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供地方式。该宗地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民乐县乐民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妥否,请审议。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