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5/2022-00069 | 发文字号 | 民自然资源字〔2022〕232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4 15:2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县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我局拟挂牌出让县城乐民路南、同乐路东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静安沁园住宅小区建设。现将土地出让相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宗地位置及面积。宗地位于县城乐民路南、同乐路东。四至范围是:东至驿都世纪新城住宅小区,南至残疾人托养中心,西至同乐路,北至乐民路。面积3.0543公顷(45.81亩)。
二、出让用途及规划指标。宗地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7,建筑密度≤25%,绿化率≥30%。
三、出让方式及年限。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四、土地收益及其它。土地出让后,收益全额上缴县财政,土地出让价格由民乐县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出让方案审批。依据土地管理法律规定,我局拟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确定了土地出让的相关事项,请县政府审查。
妥否,请审议。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4日